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2-17 作者: 浏览次数:2423
接上级通知,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报名于2月18日开始,凡符合条件拟申报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资历计算至2013年8月31日),必须参加卫生系列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入围才能申报,并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现将今年报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交给人事保卫科材料
1、报名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3年2月18日8:30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 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并签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3日。
2、审核材料清单。2月18日—2月23日考生须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进行网上提交审核材料,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审核材料清单》1份并签名。
3、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20日。考生可于4月16日至4月19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 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答辩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务必于2013年2月22日前将网上打印出来的报名表及需提交的材料上交到人事保卫科,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 惠市卫函〔2013〕58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2、 粤卫办函〔2013〕28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