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招聘聘用制员工公告
时间:2012-03-20 作者: 浏览次数:9341
因我院医疗工作紧急需要,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员工35名,聘用人员不占用医院事业编制,以合同聘用管理。按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聘用员工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 35人,为临床、医技、护理等岗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考核可独立上岗(值班)。没有或不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的人员,经医院考核合格可聘任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4、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犯罪记录等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结束后发现有上述问题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经同意聘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两个月(特别紧缺岗位人员经考核合格可独立上岗者试用期可适当缩短),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放各种补贴、津贴和效益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独立上岗者留任并发放效益工资,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医院相关规定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能正常履行聘任合同的,薪酬待遇与医院在职的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享受相同福利待遇(含各种假期)。
招聘程序结束后,我院与应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一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满可自主择业,合同终止;也可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及聘用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原则上第二次起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并视聘用员工工作表现及医院工作需要协商续签合同年限。合同期内符合条件者可参加我院正式在编员工的招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分七个步骤进行:①发布招聘公告——②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③组织笔试——④组织面试——⑤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⑥公示与聘用——⑦聘用名单上报市卫生局。
1、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方案于即日起在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于2012 年 3月20 日- 28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正常上班时间)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填写打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聘书、合同书、人事关系证明、工作证明、计生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事保卫科办理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或学位可以参加笔试,也可以申请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分面试提问和操作测试两部分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操作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3)面试评委由5-7人组成。面试分专业进行,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体检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标准实施。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5、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确定聘用者入选名单。入选名单将在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我院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联系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事保卫科电话:0752-7806398、7806612。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网址:http://www.hz3861.gd.cn/
地址:惠州市河南岸演达四路五号。
附件:
1.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招聘职位表(点击下载)
2.《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1: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员招聘职位表
岗位(职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其他条件 |
住院医师 |
10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或妇产科学 |
不限 |
30岁以下 |
要求在三甲以上公立医院(或三级医院建制)从事相关临床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
护理师 |
8 |
全日制中专以上 |
护理或助产 |
女 |
30岁以下 |
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从事产科或助产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有省级医院或5年以上三甲公立医院工作经验者年龄、经历等可适当放宽。 |
助产士 |
7 |
全日制中专以上 |
助产 |
女 |
28岁以下 |
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从事产科、手术室、助产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有省级医院或5年以上三甲公立医院工作经验者年龄、经历等可适当放宽。 |
护士 |
10 |
全日制中专以上 |
护理 |
女 |
28岁以下 |
要求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从事儿科、急诊科、妇产科护理工作2年以上并具有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有省级医院或5年以上三甲公立医院工作经验者年龄、经历等可适当放宽。 |
合计 |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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