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采购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1-10-12 作者: 浏览次数:10907
为加强对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我院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规范化,按照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惠州卫函〔2011〕489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医用耗材采购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医用耗材采购监督委员名单:
主 任: 陈付社
副主任: 颜德福
委 员: 温爱华、李凌燕、卢远达、张彩霞、汤井利、李国艺、章凯琴
二、管理制度
1、不定期召开审定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和实施办法会议,计划和实施办法由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提交。
2、每年对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实施情况及中标的经营企业服务、履约情况等组织一次检查。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听取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医用耗材年度集中招标采购情况总结报告,各成员汇报监督工作情况;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监管措施。
4、监督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在监督过程中如遇有重大问题、紧急情况,须经监督管理委员会讨论解决的,经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随时召集各成员召开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
5、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必须参加,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须经委员会主任批准。每次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由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整理会议纪要。
三、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我市有关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关措施。
2、审定本院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方案。
3、审定并督促落实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
4、负责召集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对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有关监督工作进行讨论、决策。
5、规范并监督医用耗材交易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