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问答全说清
时间:2022-12-26 作者: 浏览次数:1378
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身边的“羊”群越来越庞大,家里尚有未接种新冠疫苗的爸爸妈妈无不瑟瑟发抖。大数据表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重症和死亡效果显著。然而,很多父母仍有困惑,自家的小孩能否接种新冠疫苗,且听一妇幼专家给你答疑解惑。
一、接种适宜对象是哪些?剂量和成人一样吗?
接种适宜对象是3~14岁健康状态良好的儿童人群。
接种剂量和程序和成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需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时间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二、接种安全吗?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4岁儿童组接种新冠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和成人组一样安全,同时抗体水平也和成人是一样的。
最常见的反应是注射部位疼痛和红肿,少数人可能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
家长们不用特别担心,这些仅仅是“反应”,而不是“疾病”,没有健康损害,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可以自行缓解。如果孩子接种后出现了让你担心的症状,请及时就诊,由医生判断是接种反应还是正巧得了病(也就是偶合症)。
可以想象,一个3周岁的孩子,如果按程序接种了所有的免规疫苗(免费)和自费疫苗,那么一共会接种将近20剂疫苗。这么多厂家、种类、工艺和成分的疫苗,几乎覆盖了新冠灭活疫苗中的所有辅料和佐剂成分(如铝佐剂(氢氧化铝)、磷酸盐(磷酸氢二钠和/或磷酸二氢钠)等)。
如果孩子在小时候接种各种疫苗后,在留观的30分钟内没有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喉头水肿、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则不用担心“对疫苗成分过敏”这个事情,也可以放心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适合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哪些?不同厂家疫苗可以混打吗?
北京生物、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三个厂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原则上采用同一个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三、3~14岁儿童怎么接种?
3~14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由监护人陪同、携带证件到附近的社区接种门诊接种,在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下完成接种。
四、新冠病毒疫苗能否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暂不允许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与其他疫苗需间隔至少14天分开接种。
但如遇犬咬伤或外伤等情况,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该时间间隔。
五、3~14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的孩子;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患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如果接种前几天或当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缓接种,等症状基本消失后再预约接种。
存在以下特殊健康状态的儿童,经专业医生评估后,在健康状况良好时,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1.过敏性体质:食物过敏、青霉素或头孢类药物等过敏儿童;过敏性鼻炎缓解期、哮喘缓解期的儿童;湿疹儿童(接种时需避开湿疹部位)。
2.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的儿童;非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血液动力学稳定(左心室射血分数≥60%)的儿童。
3.神经系统疾病:单纯性热性惊厥患者;癫痫处于稳定期儿童(6月内无癫痫发作);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病情稳定期的儿童。
4.肝脏疾病:慢性肝病轻中度肝功能异常的儿童(转氨酶低于10倍正常值);病情稳定的肝脏疾病儿童。
5.术后状态:先天性心脏病术后3月以上、血液动力学稳定、心功能分级为I级或II级的儿童;其余外科手术后恢复正常状态者。
存在以下特殊健康状态的儿童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神经系统疾病:急性脑病(脑炎、脑梗死、脑出血等);癫痫未控制(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 。
2.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反应期(如哮喘急性发作伴喘息、气促、胸闷等症状;荨麻疹、湿疹、皮炎发作期等);哮喘未控制,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口服或静脉) ; 过敏性鼻炎急性期等患儿。
3.心脏疾病:先天性心脏病伴严重肺动脉高压和(或)有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及心力衰竭等并发症;先天性心脏病需进行二期手术治疗;先天性心脏病术后3个月内;川崎病及病毒性心肌炎病情稳定时间不足6个月;严重心律失常等患儿。
4.肾脏疾病:急性肾小球疾病;急性泌尿系感染;急性肾损伤;肾移植术后 6 个月内;慢性肾脏疾病症状发作期[如肾病综合征(NS) 、狼疮性肾炎(LN) 、紫癜性肾炎 (HSPN) 等急性活动期]等患儿。
5.肝脏疾病:急性肝功能异常;肝病有出血倾向;慢性肝病伴重度肝功能异常;肝功能衰竭;肝移植术后6个月内等患儿。
6.免疫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等)活动期患儿;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患儿,建议由专科医生评估是否接种。
7.遗传代谢及内分泌疾病:氨基酸代谢病(如尿素循环障碍伴血氨异常);脂类代谢缺陷病(如原发性肉碱缺乏症);糖原累积病(伴血糖控制不稳定);或存在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高乳酸血症;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伴电解质紊乱;糖尿病伴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等);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等患儿。
8.血液系统疾病: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病情未控制或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年者;出凝血疾病未控制者;接受抗凝治疗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 年者;淋巴增殖性疾病停药未满1年者;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期(中性粒细胞计数<0.50 ×109·L- 1)患儿。
9.肿瘤性疾病:淋巴瘤、白血病、恶性肿瘤接受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期间以及停止化疗、放疗未满1年者。
10.生物制剂: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等) 患儿,应在停药至少6个月后再评估是否接种。
11.移植状态: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未满1年;移植后CD4细胞计数未恢复正常等情形患儿。
12.术后状态:介入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后病情不稳定(如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后遗症);或仍需要放疗或化疗等患儿。
13.既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者;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就医指引
对于存在特殊健康状态的3~14岁儿童,特需儿童接种门诊医师将为您的孩子提供专业的疫苗接种指导建议。
特需儿童接种门诊
开诊地点: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门诊一楼特需儿童接种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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