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口腔诊室及儿科门诊改造项目前期论证公告
时间:2022-09-27 作者: 浏览次数:1139
我院拟对口腔诊室及儿科门诊改造项目开展采购前论证,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口腔诊室及儿科门诊改造项目
项目预算:386076.64元
项目概况:因我院发展需要,拟在门诊一楼挂号收费处(7、8、9号窗口)改造为口腔诊室,改造面积约90平方米;儿科门诊候诊区改造三间诊室,改造面积约30平方米。(改造包含:室内装修、水电改造、空调冷暖改造、消防改造、气体管道改造)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递交资料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2021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两年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成功案例展示(如有)等);
6.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团队资质、公司资质等);
7.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8.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9.报价单(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四、注意事项
参加本项目的调研单位应充分知悉:本次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采购前期论证阶段,本项目将在论证结束后严格按照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采购活动,成交服务供应商不限于此次参加论证单位。参加调研的单位可提交根据本单位情况准备一份针对本工程拟开展的方案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在公告有限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招标采购办公室(培训楼二楼204房)现场投递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0752-7806068
联系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四路5号
公告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附件2: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