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30 作者: 浏览次数:8139
目 录
第一部分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任务,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度总收入3295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64.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857.93万元,下降了58.69 %,主要变动情况:2018年医疗业务收入中802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较上年减少了17080万元,下降了68.05%。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3.事业收入20672.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874.79万元,增长了638.97 %,主要变动情况:事业收入主要为医疗业务收入,2018年医疗业务收入为28692.21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为802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7080万元,下降了68.05%,导致事业收入较上年变动幅度较大。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5.其他收入415.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0.18万元,增长了76.49 %,主要变动情况:其他收入包括了财政回拨存量资金163.20万元(惠办会函〔2018〕64号)。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度总支出31632.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1216.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41.59万元,增长了2.43%,主要变动情况是:医疗业务量的上升相应变动成本随之增加。
2.项目支出 415.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7.95万元,下降10.34%,主要变动情况是: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款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我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86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64.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857.93万元,减少了58.69 %。主要变动情况是医疗业务收入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为8020万元,较上一年减少了17080万元,下降了68.0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我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4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4.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233.62 万元,下降60.09%。主要变动情况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减少16857.93万元,下降了58.69 %,导致相应支出下降幅度也较大。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51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7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1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万元的23%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21万元,占91.32% ;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占8.68% 。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我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医院综合业务行政用车,包括:办理行政事务(会议用车、行政下乡、文件取送等),专家用车(院外专家授课,院外专家会诊,集体参加院外培训等);救护车4辆,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主要用途为临床急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院指导专家、上级检查、兄弟单位交流等 。本中心 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 21 次,接待人数共 235人,主要包括城际间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家学术交流,省内外兄弟单位医疗改革交流及学习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9.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4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中心无此项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中心无此项内容。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中心无此项内容。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中心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