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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时间:2013-03-13   作者:    浏览次数:6614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是惠州市政府民心工程,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核补,暂定事业编制200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研究生(含暂缓就业)。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10人,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331日止。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13326前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需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2013年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一览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以“姓名+应聘岗位”为主题发送至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事保卫科电子邮箱:dyfy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事保卫科负责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326日至3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事保卫科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惠州市卫生局和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41在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笔试,也可以申请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书面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及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面试提问和操作测试两部份进行,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操作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其中面试提问占考试总成绩的40%,操作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提问或操作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根据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的实际情况,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需先参加临床科室考核后方可参加操作测试。临床科室考核的方式是:应聘者到报考岗位的相关临床科室进行5-7天的临床科室考核。临床科室考核结果作为操作测试的参考依据,不列入操作测试分数。

面试评委由惠州市卫生局(1人)和市第一妇幼保健4人或6人)共同组成。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多功能会议厅。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签到候考,未按时签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4.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20%+操作测试成绩×40%。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提问成绩×40%+操作测试成绩×6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由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惠州市卫生局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人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笔试试题命制及评卷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惠州市卫生局负责;面试试题由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负责命制。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须于20137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890757

2.惠州市卫生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833080

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事保卫科,咨询电话:0752-78066127806398

(五)监督单位:

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惠州市卫生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752-2833579

附件:(点击附件下载)

1.2013年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201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招聘研究生报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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