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托育服务项目预发布需求
时间:2024-11-18 作者: 浏览次数:190
为了广泛征集服务商,及时了解我院采购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 2025年托育服务 项目需求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别 | 需满足的要求 | 标的数量 | 预算 金额 | 预计采购日期 | 公告截止 时间 | 备注 |
1 |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项目 |
服务类 | 1.场所建设要求。托育场所应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和通道,并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托育场所不宜设在建筑地下或 4层及以上。根据场地条件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场所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建筑隔声等相关规定。 2.班型设置要求。合作托育机构应设置乳儿班(6-12 月龄,10 人以下)、托小班(12-24 月龄,15 人以下)、托大班(24-36月龄,20 人以下)三种班型。18-36 个月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班不超过18人。并要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 3.人员配备要求。保育人员与婴幼儿的比例不应低于以下标准:乳儿班 1:3,托小班 1:5,托大班 1:7。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机构负责人、保健人员、保育员、炊事人员、安保人员。 | 1 | 19200元 | 2024.12 | 2024.11.22 | 无 |
材料目录(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机构平面图、软硬件设备清单资料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3.机构从业人员近半年社保证明等。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我院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请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2日前投递到指定地址:
联系人:邓艳芬,联系电话:0752-7806703,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演达四路5号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