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2-02-09 作者: 浏览次数:4882
接上级通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报名于
现将今年报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交给人事保卫科材料
1、报名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凡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必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21日。考生可于4月17日至4月2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 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答辩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务必于
附件:
1、 惠市卫函〔2012〕36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2、 粤卫办函〔2012〕18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人事保卫科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