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1-12-21 作者: 浏览次数:6271
接上级通知,现将今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细则请阅读惠州市卫生局发布的《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惠州考点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士级(药、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师级(药、护、技):
①中专毕业,担任士级工作满5年;
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③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属本次考试范畴。请留意医务部的报名通知。
原护理学(士)专业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删除。根据《护士条例》制定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考试安排另外通知。
3、报考中级:
①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②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③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④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⑤取得相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提交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资格证书及单位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报主治或主管医师者选考代码在301—365的人员需提交相同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考护理师和主管护理师者,需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和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参加过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2011年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片页》,贴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请勿交白底相片)。
四、收费标准
初级资格考务费收费标准:每科50元,四科共200元。
中级资格考务费收费标准:每科70元,四科共280元。
五、打印准考证
自2012年4月20日起,考生可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纸笔考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20日;
(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
七、其他说明
人事关系隶属中心医院的同事请到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办理报考手续
人力资源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此通知请保留至2012年1月6日
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惠州考点报名须知
惠州市卫生局
一、报名点设置:
201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纸笔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9、20日,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5月19、20、26、27日。广东考区惠州考点分别在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区卫生局、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报名点。中央、省属、市属单位、社会医疗机构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局报名点报名。在惠城区内的中央、省属、市属医疗单位和社会医疗机构的考生到市卫生局人事科报名(报名地点:江北文明一路惠州卫生大楼十一楼市卫生局人事科)。
二、报名时间: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
2、各报名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年12月21日至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是指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根据省卫生厅粤卫办函[2005]261号《关于学历教育有关问题的复函》,“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已实
(七)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报考主治(主管)医师者,需提交相同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护理师者,需提交《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执业护士注册证》。
(八)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档案号等。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原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十)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发〔2008〕148号文的规定,粤人发〔2007〕196号、364号文暂停执行。从中央部委、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军队)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或国家规定的考试)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作为报名考试的有效依据。
(十一)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程序:
第一步 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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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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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报名点审核:上述①、②、③、④项原件和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收取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盖人事部门印章。无审核人签名的复印件无效。重点审核学历(是否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是否是卫生专业等)、受聘从事相应工作年限(聘书有涂改者不予受理,伪造聘书者,取消报考资格)。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在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前,考生的毕业证书、聘书及合同书原件由报名点暂时保存,如考点对报考者的毕业证书或聘书有疑问,将通知报名点统一将证书原件送考点审核。考点资格审核结束后,各报名点可将上述证书原件退回报考者。各报名点确认报名材料完毕后,须从报名系统打印一份人员名册,报名材料按名册顺序排好并用铅笔把序号写在报名表左上角后报考点审核。 |
第四步 交费
报名点通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交纳考务费。 |
第五步 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①2012年1月9-13日,各报名点将考生所有报名资料集中送惠州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②2012年1月16-2月8日惠州考点对报考者报考资格有疑问的,将通知报名点补送有关原始资料;③惠州考点将不具备报考资格人员名单通知报名点,再由报名点通知到个人;④拒绝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⑤2012年2月10日惠州考点上传考区报名数据。 |
五、打印准考证
自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纸笔考试时间:
日 期 |
科 目 |
考 试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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