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酮尿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项目唯一来源谈判论证结果公示
时间:2024-04-01 作者: 浏览次数:694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苯丙酮尿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项目拟采用唯一来源谈判采购,该项目已进行可行性论证,现将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苯丙酮尿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92680元
四、服务期:3年
五、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广药(惠州)医药有限公司;
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7号华贸大厦1号楼17层06号房。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
苯丙酮尿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采购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品牌 | 厂家 | 数量(罐) | 最高预算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1 |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苯丙酮尿症配方粉(0—12月龄) | 每罐≥400g | 纽贝瑞 | SHS International Ltd | 140 | 140 | 19600 |
2 | 特殊医学用途苯丙酮尿症配方粉(1-10岁) | 每罐≥400g | 纽贝福 | 315 | 232 | 73080 | |
合计 | 455 | 372 | 92680 |
备注:以上表格奶粉数量仅为预测数,实际采购数量按苯丙酮尿症患儿实际发生例数与每月发放给患儿的奶粉数计算所得。
七、采用唯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要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另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目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苯丙酮尿症配方粉,只查询到SHS International Ltd(英国)生产的纽贝瑞特殊医学用途婴儿苯丙酮尿症配方粉(以下简称纽贝瑞)、纽贝福特殊医学用途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粉(以下简称纽贝福)满足要求,该产品在中国内的独家总经销为纽迪希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纽迪希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授权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省区域内配送纽贝瑞、纽贝福产品。此次投标公司为广药(惠州)医药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惠州子公司,惠州的业务将由惠州子公司来运营。
综上所述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只有:广药(惠州)医药有限公司,符合院内唯一来源谈判采购适用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八、专家论证结果:
经论证小组论证,该项目符合唯一来源谈判采购适用情形,拟采用唯一来源谈判采购。
九、专家论证成员名单:梁素玲、杜酉寅、林保安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四路5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2-7806068
对以上论证结果若有异议的,可以在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请反映意见的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