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采购2023年其他医疗辅助材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3-11-13 作者: 浏览次数:782
各投标人: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采购2023年其他医疗辅助材料项目[项目编号:hzjk2023(02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k2023(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采购2023年其他医疗辅助材料项目
三、最高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01:¥115,459.00元;包02:¥329,472.00元;包03:¥112,779.50元;包04:¥53,016.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01: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最高限单价(元) | 年使用估算数量 | 最高限总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医用灭菌无纺布 | 1.44元/张 | 23700 | 34128 | 否 |
2 | 医用灭菌无纺布 | 2.14元/张 | 15750 | 33705 | 否 |
3 | 润滑剂 | 350元/桶 | 23 | 8050 | 否 |
4 | 强效多酶清洗液 | 388元/瓶 | 102 | 39576 | 否 |
包02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最高限单价(元) | 年使用估算数量 | 最高限总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分析吸头/分析杯 | 0.88元/个 | 302400 | 266112 | 是 |
2 | 凝血仪测量杯 | 0.44元/个 | 144000 | 63360 | 是 |
包03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最高限单价(元) | 年使用估算数量 | 最高限总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离心管 | 0.5元/根 | 119379 | 59689.5 | 是 |
2 | PCR 8联管 | 320元/盒 | 100 | 32000 | 是 |
3 | 全自动血液凝固分析装置清洗液 | 190元/盒 | 111 | 21090 | 是 |
包04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最高限单价(元) | 年使用估算数量 | 最高限总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系统清洗液 | 320元/瓶 | 54 | 17280 | 是 |
2 | NaOH-D碱性洗液 | 240元/瓶 | 73 | 17520 | 是 |
3 | 氢氧化钠基础洗液(碱性洗液) | 276元/瓶 | 66 | 18216 | 是 |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①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②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③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1月13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1303号)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受委托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2月4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四路5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2-7806068
2.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03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752-289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