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采购检验科升级改造设备搬迁配套工程施工方前期论证(二次)公告
时间:2023-10-08 作者: 浏览次数:726
我院拟对采购检验科升级改造设备搬迁配套工程施工方开展采购前论证(二次),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检验科升级改造设备搬迁配套工程施工方
项目预算: 104038.57元
项目概况:二楼检验科计划于年底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期间暂定搬迁至一楼发热门诊区域;同时,科室搬迁前需要配套水电安装(电插座193个)、UPS电源搬迁移位(2套)、纯水机搬迁(2台)、设备搬迁等事项。(具体以附件2: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递交资料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①2020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②2020年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③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资质证明文件(包括团队资质、公司资质、入驻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截图等);
5.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
6.近两年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等)至少2份;
7.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8.报价单(格式自拟)。
以上材料一式贰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
四、注意事项
参加本项目的调研单位应充分知悉:本次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采购前期论证阶段,本项目将在论证结束后严格按照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组织采购活动,成交服务供应商不限于此次参加论证单位。参加调研的单位可提交根据本单位情况准备一份针对本工程拟开展的方案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在公告有限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招标采购办公室(培训楼二楼204房)现场投递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0752-7806068
联系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四路5号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附件2:工程量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