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2-12-26 作者: 浏览次数:5079
为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就诊需求,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21号)、《关于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报告》(惠市心医〔2020〕102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在不挤占基本医疗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在服务设施、医疗环境、服务时间、医护队伍、就医体验等方面提供更优质、便利的特需门诊医疗服务。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就诊人自愿选择,属于自费项目,不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现将我院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第一批)公示如下: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通过信函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医保办
联系电话:0752-7806010
联系人:韩啸
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医保办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