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喂养通关手册 | 如何应对过敏与食物敏感?
时间:2022-09-20 作者: 浏览次数:2028
生命早期的1000天
妈妈们,您知道吗?
从您怀孕到宝宝2岁期间的1000天,
是增强宝宝免疫力、
预防成年期疾病的关键窗口期。
母乳喂养不仅
有利于宝宝的体格生长和智力发育,
还可以减少成年后慢性病的发生。
1000天也可分为3个阶段:
胎儿期,
6月龄内的婴儿期
7-24个月龄的幼儿期。
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
纯母乳喂养到6个月,
在添加辅食的基础上,
继续母乳喂养到2岁及以上。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出,母乳中适宜的营养水平既能提供充足而适宜的能量,又能避免过度喂养,使婴儿获得最佳的、健康的生长速率。因此,对6月龄内的婴儿应给予纯母乳喂养。
7-24月龄内婴儿处于生命早期1000天机遇窗口期的第三阶段,适宜的营养和喂养不仅关系到近期的生长发育,也关系到长期健康。因此,应继续母乳喂养,满6月龄起添加辅食。
特色服务
将母乳喂养体系融入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体系,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任重道远。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一直致力于全程、连续母乳喂养支持体系的构建。在设立母乳喂养门诊的宣教指导外,妇女保健科开设母乳喂养咨询信箱,对发现问题的产妇及时干预,通过短信、电话回复母乳喂养问题的咨询,给予专业指导和建议。
若您不清楚自己的母乳喂养情况是否良好,可通过扫码完成线上的母乳喂养质量评定量表,将会收到我院妇女保健科的妇幼保健指导师的母乳喂养建议,请留意近期的短信或来电。
母乳喂养的宝宝一般不会因吃母乳而出现过敏反应,但妈妈们担心她们吃的一些食物会通过母乳进入到宝宝体内引起宝宝过敏反应。
事实上,在100个纯母乳喂养的宝宝中,只有 2~3个宝宝会出现过敏,这种过敏通常是由于妈妈的饮食中含有牛奶的成分。有这种情况的宝宝会出现严重的肠绞痛、腹部不适或皮疹(如湿疹或荨麻疹)等,还可能出现呕吐、重度腹泻(通常可在大便中发现血),甚至还会在吃奶后出现持续数小时的呼吸困难。
如果你注意到宝宝出现了上述症状中的任意一种,要马上就医。但牛奶过敏很少会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甚至致死,特别是在母乳喂养的宝宝们身上更是罕见。大多数宝宝机体最终发育成熟后不会再对牛奶过敏。
不过,对其他食物的过敏反应是有可能伴随宝宝终身的。
研究已经证实,对有严重过敏家族史的宝宝来说,出生后6个月内坚持纯母乳喂养可以显著降低其出现食物过敏的风险及严重程度。纯母乳喂养或是母乳与水解配方奶粉混合喂养的宝宝,湿疹(也就是一种皮肤极度干燥并易引发炎症的疾病)发生率也会更低。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证明在哺乳期避免食用某些食物有助于预防宝宝过敏或哮喘,但湿疹可能是个例外,一些研究显示,避免吃一些食物可以降低宝宝出现湿疹的风险。然而,如果你有严重的食物过敏家族史,在孕期和哺乳期你要控制牛奶与其他乳制品、鱼类、蛋类、花生及其他坚果的摄入。你要细心地检查宝宝有没有出现皮疹、呼吸系统方面的问题、不正常的排便以及其他过敏症状。另外,一定要将你的过敏家族史告知医生。
一些妈妈会发现,在饮食中添加了某种食物后,宝宝会出现一些轻微的不适。在妈妈吃了一些辛辣的或“容易产生气体”的食物(如豆类),一些宝宝会有哭闹、好动或者吃奶次数增加等表现。它们引起的症状比较轻微(没有出现皮疹或不正常的呼吸),并且一般持续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因此要将宝宝的这些反应与过敏区分开。如果每一次你吃了特定的食物之后,宝宝都会有这种异常的表现,你就会发现问题出在哪儿了,接下来你就要暂时避免吃这种食物。
如果这样的症状每天都出现并且持续的时间比较长,这也许提示你宝宝是肠绞痛而不是食物敏感。如果你已经排除了各种食物对宝宝可能的影响,那就要进一步和医生讨论宝宝发生肠绞痛的可能性了。
1专科介绍
母乳喂养是一名母亲与生俱来的本能行为,也是后天学习能获得的行为。我院作为爱婴医院,全面推广母乳喂养理念,开展促进母乳喂养相关工作。如果您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困难和疑惑,可拨打24小时母乳喂养热线电话0752——7803583;也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帮助:
1.母乳喂养课堂(孕期)上课时间:每周二下午15:00参与方式:二楼胎监室扫码预约上课方式:网络直播
2.母乳喂养护理门诊母乳喂养护理门诊(产前)开诊时间:每周三上午8:00~12:00 (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医院门诊挂号信息为准)地址:门诊二楼产科门诊
母乳喂养护理门诊(产后)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医院门诊挂号信息为准)地址:门诊四楼妇女保健科
2门诊部哺乳间分布指南
急诊科哺乳间
地点:门诊部一楼急诊科采血室内
儿科门诊哺乳间
地点:门诊部一楼门诊就诊大厅
超声科哺乳间
地点:门诊部二楼超声科候诊区
儿童保健科哺乳间
地点:门诊部三楼儿童保健科候诊区
爱心妈妈小屋
地点:门诊部四楼妇女保健科13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