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修和保养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22-08-30 作者: 浏览次数:1018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修和保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hzjk2022(036)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电梯维修和保养项目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88,000.00元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服务期 |
电梯维修和保养 | 1项 | 288,000.00 | 三年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复印件。
(2)2019年至2021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资质。
3.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楼1303号房)领购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磋商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1303号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送达该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
十、磋商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1303号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四路5号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752-7806068
2.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二期13层1303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752-289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