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生育备案可在惠州市第一妇幼一站式办理啦!
时间:2021-12-10 作者: 浏览次数:3693
好消息!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并成功办理准生证的惠州市参保人
可在我院门诊一楼客服中心办理生育备案
无需到社保局办理啦
快来看看如何办理吧~~
备案条件
1.选定并成功在我院产科门诊建档
2.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属于计划内怀孕
4.备案前未发生过住院保胎或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
备案所需资料
1.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本次怀孕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孕妇母子健康手册(原件及封面、基本情况页、首次检查记录页(第15页)复印件)
4.社保卡(原件,无需复印件)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办理地点
门诊部一楼客服中心
咨询电话:7806333
生育报销有关政策
1.未备案登记前发生的产前检查、生育等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已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在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在医院直接按规定结算。
产检门诊报销比例
(超出医保基金最高支付总额的部分由参保人全部承担)
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的报销比例
其他办理方法
生育备案登记还可通过多种渠道办理哦,有哪些渠道呢?详细介绍来了~
方法一
参保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在确诊怀孕并已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后,携带女方社会保障卡(原件)、有本次怀孕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社保经办部门(参保职工到社保局/参保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
方法二
网上办理: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确诊怀孕并已在广东省内办理计生部门登记手续的,可通过网上办理。办理方法:搜索微信小程序“粤医保”--进入首页--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已激活的可跳过此步)--业务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填写信息--提交。
网上办理详细操作
温馨提示:记得提前准备好准生证/计生登记确认表(可由街道计生办开具)、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并拍照上传。
网上办理注意事项
1.非广东省内办理计生登记手续的,暂不需网上办理,需持有效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到我院办理;
2.登记前已住院保胎或终止妊娠的,需持有效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生育登记填写信息时,起止时间的“开始日期”一栏应填写当天日期,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4.生育备案填写信息时,“定点医疗机构”应选择产检所在医院,选择后不可修改;
5.生育登记提交成功后,可再次点击“产前检查就医确认”页面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6.在微信小程序申办成功后,到“我的--办理事项进度--已审核”查看办理结果,显示“审批通过”则无需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