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惠州市母婴安全管理培训班顺利举行
时间:2021-11-29 作者: 浏览次数:133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健康广东行动( 2019-2030年)》 ,总结母婴安全工作,11月24日下午,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主办,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承办的2021年惠州市母婴安全管理培训班在惠州宾馆顺利举行。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卫生健康科科长罗桂平、市第一妇幼保健院院长潘文静、副院长胡冰梅出席会议。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梁素玲、大儿科主任张伟忠分别主持了孕产妇组和新生儿组的会议。
开班仪式上,罗桂平总结了十三五以来惠州市在母婴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效,同时提出了四个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母婴安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母婴安全救治体系;三是加强职责落实,推进母婴安全分级协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梁素玲、张伟忠分别讲解了孕产妇、新生儿病例评审规范和惠州市母婴安全相关数据分析报告。
评审环节中,评审专家针对病例特点,以问题为导向,从产科、新生儿科、内科、MICU(NICU)、麻醉、护理等多学科综合救治的角度进行讨论,通过对我市孕产妇、新生儿典型病例的评审,从个人、社会、医疗保健机构等方面对母婴安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意见与改进建议,促进母婴安全健康发展。
评审会上,胡冰梅指出,今天评审的几份病历都显示,基层医疗机构对高危妊娠的及时转诊、危险因素的识别能力均有较大提升空间,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落实培训与督导,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落实母婴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建设。此外,近年孕产妇死亡出现年轻化趋势,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尤其将“孕产妇本人是起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传达给孕产妇,不断地提高孕产妇规范产检的意识,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最后,潘文静对此次评审会议工作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在辖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危重孕产妇转诊和规范服务流程的规范指导下,各县区要对助产机构开展清查工作,杜绝越级诊治高危孕产妇。二是规范开展县(区)级死亡评审,以评促进,找出能够切实整改的改进点。三是探索新形势下的健康教育方式、方法和受众性,健康教育对象要从高龄向低龄化、低层次化的人群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