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1年惠州市医保门诊选点开始啦!

时间:2021-10-25   作者:    浏览次数:3730   

新年度的医保选点工作又开始啦!9月1日-12月31日,凡参加惠州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与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可选择我院为定点医院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成功选定或变更后,在我院门诊就诊所发生的政策内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快来看看吧~

办理方法

首次门诊选点登记

方法1:携带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门诊楼客户服务中心办理,选定后1个工作日即可生效。保卡丢失或尚未办好的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方法2参保人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用户选择人员类别(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保证用户信息安全。

进入“粤医保”界面,点击“门诊选点登记”②点击“新增选点”③所属机构选择“惠州市惠城区”机构名称搜索选择“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儿童医院、惠州市妇产医院)④最后点击提交,审核通过即生效。




【变更门诊选点】

方法1:可每年9月至12月凭身份证(或户口本)所属社保机构办理。

方法2进入粤医保”界面,点击“门诊选点登记”②点击“变更”(存在多条变更记录的,选择在有效日期内的记录做变更)③所属机构选择“惠州市惠城区”机构名称搜索选择“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惠州市儿童医院、惠州市妇产医院)④最后点击提交(新变更的定点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报销相关知识

一、医保定点门诊报销比例

二、报销相关政策

(一)定点门诊、特定门诊仅限本人使用,冒名使用需承担骗取医保基金的法律责任!

参保在门诊就诊时应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并告知医生本人医保定点门诊定点在本院。

(三)门诊处方应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凡不符合临床诊断标准和《处方管理办法》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四)医保定点门诊处方带药量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五)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到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就诊(含分娩或终止妊娠)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5.施行美容手术或先天性残疾进行非生理功能矫正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预防保健、疗养费用;

7.应由计划生育服务技术项目支付的费用;

8.因非医学需要或自行终止妊娠的费用;

9.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的费用;

10.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11.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就医的;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支付的费用。

 

温馨提示

1.“粤医保”仅可为自己选点或变更,暂不能为他人办理,儿童首次选点可到我院客服中心,如变更选点需到所属社保机构办理

2.参保人此前已选择我院为普通门诊定点医院的,2022年可继续保留原选定点,无需再办理任何手续。

3.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就医,因病产生的门诊政策内费用方可实行医保门诊报销,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欢迎您选择我院作为医保定点门诊,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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