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 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时间:2021-03-12 作者: 浏览次数:19381
我院于2021年3月9日被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评审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7〕64号)文件内容:取得三级甲等的医疗单位可在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的价格标准上浮不超5%执行。
现根据文件精神将价格调整情况进行社会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18日。
附件1:《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linchuangzhenliaoshoushuleizhongyiminzuleiyiliaofuwujiagediaozhengbiao.xls
附件2:《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通知(粤卫办妇幼函〔2021〕5号)》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