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业务办理有调整
时间:2021-02-01 作者: 浏览次数:11154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惠州市上线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及《惠州市基本医疗办法》(惠府[2021]1号)有关规定,原惠州市医保经办使用的信息系统将于近日迁移至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受系统迁移影响,医保相关业务办理方式调整如下:
一、系统迁移期间(1月25日至2月3日8:00)
(1)1月25日至2月3日8:00,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含零报类、生育类、异地就医结算)暂停受理。待新系统上线后恢复受理,同时办结时限顺延,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受信息系统切换影响。
(2)1月30日至2月3日8:00,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治疗无法联网结算,业务暂停办理期间,采取记账方式。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自费结算出院后回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新系统上线后(2月3日8:00起)
生育备案业务: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院办理及网上办理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业务调整详见下表:
因新系统上线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请各参保人合理安排医疗保险业务申办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