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采购项目邀请 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时间:2020-03-25 作者: 浏览次数:2827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2020年第一季度采购项目邀请社会代理机构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代理机构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2020年第一季度采购项目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dyfysbk@126.com
3、发布网站: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4、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10点-2020年3月30日10点5、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5点
6、开标地点: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五楼设备部
7、摇标结果于当天在官网上公告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4、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需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5、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应具有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经验(提供证明),并提供在备案资质(中选后提供网站截图)。
6、法人授权复印件,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到报名邮箱,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本院不受理其投标,近三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报名。
8、预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予以回复。
三、招标文件获取
中标人可直接向设备部领取。
如对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有效时间内书面(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投标人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院不再受理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质疑。
联系地址:惠州市河南岸演达四路5号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0752-7806616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