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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实名制就诊的公告

时间:2018-06-30   作者:    浏览次数:3236   

尊敬的患者:

根据惠市卫函〔20184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实名制诊疗工作,确保患者就诊信息的唯一性和连贯性,自20187月起,我院全面实行实名制注册管理,不再发放实体诊疗卡。凡在我院就诊的门诊及住院患者均需要出示含身份信息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按规定可使用的其他证件)进行就诊注册(建卡),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身份信息,以建立完整的个人健康信息账户。

温馨提示:

一、首次到我院就诊的患者需在收费窗口或客服中心,凭有效证件录入完整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有效期限、电话号码等,也可通过电话、网络自助等方式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就诊(含现场挂号、就诊,预约挂号、取号、就诊和办理出入院等)。

二、已经就诊过的患者请于下一次就诊时,配合我院工作人员完善身份信息。对于已就诊过但身份信息不完善的患者,我院将给予两次就诊机会,两次就诊过后仍未完善信息者,系统将会自动锁定,无法就诊,需到收费窗口或客服中心补录完整身份信息后,方可正常就诊。

三、儿童患者无身份证但有身份证号的,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并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进行注册;儿童患者无身份证号的,可以直接与监护人身份证绑定进行注册。

四、现场挂号的非急诊患者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实名挂号就诊(实体诊疗卡不再使用),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的急诊患者,请于24小时内到医院补登身份信息。

五、患者的身份信息如发生变更,请及时到我院进行更新。儿童患者如获得身份证号,请监护人及时到我院补登身份信息。

以上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敬请配合!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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