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举办2017年惠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师资培训班
时间:2017-08-14 作者: 浏览次数:1020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我院受市卫计局委托,于
此次培训班主要由我院副院长潘文静对儿童保健管理和孕产妇保健管理的内容进行授课。除重点讲解新版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新增加的内容外,还与学员一同探讨我市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寻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潘文静副院长强调,落实好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培训工作,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有效开展的必要条件。参会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应作为各县区师资培训人员,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开展相应项目的培训,共同促进项目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讯员:陈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