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全市公立医院改革二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时间:2017-06-19 作者: 浏览次数:1273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7〕64号)文件要求,我院自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将对99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收费,具体文件及调整内容可点击下载附件查看。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惠市发改价〔2017〕64号)
附件2:二次价格补偿方案项目价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