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为工作简报(一)

时间:2013-08-05   作者:    浏览次数:755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治疗不孕症的医疗手段,其使用涉及法律法规、公共政策和医学伦理,属于限制使用的卫生高新技术。为配合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卫函[2013]188号)的要求,我院制定了本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为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由院长担任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人员包括业务副院长,医务科,妇科,产科,药剂科,信息科人员,成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信息收集工作。相关科室组织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4次。向医务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等,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的自觉性。统计了本院的促排卵药物的使用情况,妇产科统一学习促排卵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合理的使用方法,绝不做滥用促排卵药物的行为,做到合理合法用药。每个季度有专人统计促排卵药物统计,统一对处方进行点评,没有发现违规用药情况。通过科普宣传对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和违法违规辅助生殖技术和无指征使用促排卵药物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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