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共青团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时间:2012-04-06   作者:    浏览次数:4329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计分制,总分为200分。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青团“基础工作”的达标考核评价(满分100) 二是共青团“常项活动”的达标考核评价(满分80);三是设立附加考核评价(满分20)。
    (一)共青团“基础工作”达标考核评价(100分)
班子要健全,队伍要壮大,阵地要巩固,制度要完善,档案要完整,活动要正常是团工作最基本的任务,团市委决定设立七个达标项目,总分100分。各团委(总支、支部)必须狠抓团的基础工作,积极完成有关项目的考核指标,无指标的项目也要按要求认真完成。
    1、班子建设(12分)
    (1)团组织按期换届(6分)
基层团委下辖团支部按期换届数达90%,全面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得6分;基层团委下辖团支部按期换届数达70%,全面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得2分。
    (2)基层组织健全(6分)
农村松瘫团支部在10%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应建团率达70%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松瘫团支部在5%以下,学校团支部健全率达100%,得6分,其它不达标按程度得4分、2分和不得分。
    2、队伍建设(12分)
    (1)有规划地发展团员(3分)
有规划地发展团员,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达95%以上得3分;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达80%以上得1分。
    (2)落实基层团委负责人待遇(3分)
基层团委负责人享受同级党政中层正职待遇得3分。
    (3)团干部培训(3分)
参加团市委干部业务培训2次,参加人数达80%得3分;参加1次团干培训,参加人数达60%得1分。
    (4)团干部年轻化(3分)
30岁以下团支部书记占80%以上得3分;30岁以下团支部书记占60%以上得1分。
    3、阵地建设(10分)
    (1)有固定阵地(6分)
有文体活动室和宣传阵地得6分;有宣传阵地得2分。
    (2)订阅团内报刊(4分)
订阅团内报刊完成率达85%得4分;订阅团内报刊完成率达70%得2分。
    4、制度建设(15分)
    (1)“推优”制度明确(4分)
“推优”措施得力,“推优”数不低于团员数的1.5%,团员数低于100人的按2名计算;推优对象被党组织吸收发展为党员的人数占本单位发展党员总数的25%以上得4分。
    (2)民主评议制度健全(3分)
每季度开展1次民主评议活动得3分;半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1次得2分;每年开展民主评议活动1次得1分。
    (3)会议制度健全(5分)
建有“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会议召开正常,会议记录清楚,准时出席团市委召集的各类会议,不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得5分;无会议记录扣1分。有事必须请假,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4)工作制度建设(3分)
有制定本单位工作制度并上墙的得3分;有工作制度的得1分。
    5、团务管理(39分)
    (1)档案管理(14分)
①资料管理规范(3分)
上级团组织下发文件,各基层团委自己批发的文件、工作总结等资料收集齐全,严格按照档案分类登记管理,入册保存,得3分;只保存资料得1分。
②团干档案、材料管理规范(3分)
团干部档案、委员一级任职材料管理规范得3分;缺失1份扣2分,扣完为止。
③团内统计报表按时上报(8分)
团内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得8分;迟报1次扣4分,漏报1次扣8分,扣完为止。
(2)团费管理(18分)
①完成团费上缴任务达100%(10分)
完成全年度团费上缴任务达100%得10分;完成任务达90%得8分;; 完成任务达70%得6分;只完成任务50%则取消此项评分。
②按时按量收缴团费(4分)
按时按量收缴团费得4分;超时收缴团费扣3分。
③团费收支清楚,定期公布帐目(4分)
团费收支清楚,定期公布帐目得4分;逾期公布帐目扣3分。
(3)信息报送(5分)
①有1名以上通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分)
有1名以上通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得2分;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得1分。
②有4篇稿被市、县团委选登(3分)
向市、县团委投稿,并有4篇稿被选登得3分;有两篇稿被选登得1分。
6、工作汇报(4分)
按时上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得4分;迟交1次扣2分,扣完为止。
7、团市委指令性工作(10分)
积极完成团市委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得10分。
(二)共青团“常项活动”的达标考核评价(80分)
1、青少年素质培育工程(10分)
(1)青少年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育(4分)
每年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团员意识教育3次以上得4分;开展1次得1分。
(2)青少年素质教育(6分)
①少年“雏鹰”行动(3分)
每年开展3次相关活动并有雏鹰活动奖励机制的得3分;每年开展1次相关活动得1分。
②新世纪体验教育(3分)
能长期开展“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或“手拉手”活动得3分;每年开展1次“新世纪我能行”体验教育或“手拉手”活动得1分。
2、青春创业工程(10分)
(1)青年创业意识(4分)
有保障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得力措施得4分;有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得2分。
(2)青年创业实践(6分)
①青少年创业实践活动(3分)
有开展青少年创业实践活动的得2分;有获得市级以上称号的单位得3分。
② “青年星火带头人”(3分)
有制定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计划得2分;有获得市级以上“青年星火带头人”荣誉称号得3分。
3、“十百千万”工程活动(6分)
有制定于团市委“十百千万”工程相关活动计划得3分;有开展“十百千万”工程得6分。
4、志愿服务工程(10分)
(1)志愿者组织建设(4分)
组织网络健全;志愿者注册招募日常化、组织制度化、有专业志愿者队伍,活动正常化得4分。
(2)志愿者服务项目(6分)

医院邮箱:dyfybjy@huizhou.gov.cn   咨询电话:0752-7806333(总机) 投诉电话:0752-7806563 传真:0752-7806733

版权所有: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演达四路5号

Powered by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2011-2015,   技术支持:青青网络 Inc

粤ICP备13007494号 粤公网安备 44130202000246号 粤卫网审(2012)88号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