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速看 | 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问答全说清

时间:2021-11-15   作者:    浏览次数:2172   

按照国家整体部署

广东省全面启动

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3-11岁人群接种哪种疫苗?

可以同时接种其他疫苗吗?

去哪接种?有什么注意事项?

您关心的问题,这里有答案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医师黄可帮我们进行一系列有关儿童新冠疫苗的科普
科普问答

1)3-11岁人群有必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非常有必要。儿童也是新冠病毒易感人群。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后,虽然是轻症居多,但部分仍可能发展为重症,甚至死亡。而且,无症状/轻症患者在新冠病毒的传播中扮演重要角色。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

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2)接种适宜对象是哪些?接种剂量和成人一样吗?

接种适宜对象是3-11岁健康状态良好的儿童人群。

接种剂量和程序和成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需要接种2剂,2剂之间的时间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3)接种安全吗?

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1岁儿童组接种新冠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和成人组一样安全,同时抗体水平也和成人是一样的。

最常见的反应是注射部位疼痛和红肿,少数人可能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

家长们不用特别担心,这些仅仅是“反应”,而不是“疾病”,没有健康损害,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可以自行缓解。如果孩子接种后出现了让你担心的症状,请及时就诊,由医生判断是接种反应还是正巧得了病(也就是偶合症)。

可以想象,一个3周岁的孩子,如果按程序接种了所有的免规疫苗(免费)和自费疫苗,那么一共会接种将近20剂疫苗。这么多厂家、种类、工艺和成分的疫苗,几乎覆盖了新冠灭活疫苗中的所有辅料和佐剂成分(如铝佐剂(氢氧化铝)、磷酸盐(磷酸氢二钠和/或磷酸二氢钠)等)。

如果孩子在小时候接种各种疫苗后,在留观的30分钟内没有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如喉头水肿、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则不用担心“对疫苗成分过敏”这个事情,也可以放心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可能有的家长会担心,3-11岁儿童的接种剂量(0.5ml/剂)和成年人一样,孩子会不会不耐受?

其实,婴幼儿在2月龄、3月龄时各类疫苗的接种剂量也为0.5ml/剂。新冠疫苗的常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与已广泛应用的儿童各类疫苗类似,并没有“更高”。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的耐受性良好。

 

4)适合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哪些?不同厂家疫苗可以混打吗?

北京生物、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三个厂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原则上采用同一个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

 

5)3~11岁儿童群体怎么接种?

3-11岁人群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学校(幼儿园)要按当地教育、卫健部门的工作要求配合组织接种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原则下开展接种;儿童家长根据学校通知的接种时间,携带证件和证明前往学校临时接种点接种。未能参加集中接种的儿童,可由监护人预约到附近的接种点接种(具体可咨询学校或当地接种单位)。

 

6)新冠病毒疫苗能否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暂不允许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且和其他疫苗需间隔至少14天分别接种。

但如遇犬咬伤或外伤等情况,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该时间间隔。

 

7)如果有免疫规划疫苗漏种,需要先补种完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吗?

国家已经明确,如果儿童在近段时间内有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应优先保障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间隔14天以上再行新冠疫苗接种。

 

8)3~11岁人群接种疫苗时家长需要注意什么?

接种前:儿童监护人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有效身份证明,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需要了解新冠肺炎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以方便接种。

接种前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孩子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接种后:要落实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措施,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反应情况,要及时报告医护人员;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9)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接种禁忌是什么?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的孩子;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患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如果接种前几天或当天有发热、咳嗽、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建议暂缓接种,等症状基本消失后再预约接种。

存在以下特殊健康状态的儿童,经专业医生评估后,在健康状况良好时,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1.过敏性体质:食物过敏、青霉素或头孢类药物等过敏儿童;过敏性鼻炎缓解期、哮喘缓解期的儿童;湿疹儿童(接种时需避开湿疹部位)。

2.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唐氏综合征的儿童;非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血液动力学稳定(左心室射血分数≥60%)的儿童。

3.神经系统疾病:单纯性热性惊厥患者;癫痫处于稳定期儿童(6月内无癫痫发作);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病情稳定期的儿童。

4.肝脏疾病:慢性肝病轻中度肝功能异常的儿童(转氨酶低于10倍正常值);病情稳定的肝脏疾病儿童。

5.术后状态:先天性心脏病术后3月以上、血液动力学稳定、心功能分级为I级或II级的儿童;其余外科手术后恢复正常状态者。

 

存在以下特殊健康状态的儿童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神经系统疾病 急性脑病(脑炎、脑梗死、脑出血等); 癫痫未控制(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 。

2.过敏性疾病 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反应期(如哮喘急性发作伴喘息、气促、胸闷等症状; 荨麻疹、湿疹、皮炎发作期等) ; 哮喘未控制,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口服或静脉) ; 过敏性鼻炎急性期等患儿。

3.心脏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伴严重肺动脉高压和(或)有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及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先天性心脏病需行二期手术治疗; 先天性心脏病术后3个月内; 川崎病及病毒性心肌炎病情稳定时间不足6个月; 严重心律失常等患儿。

4.肾脏疾病 急性肾小球疾病; 急性泌尿系感染; 急性肾损伤[肾功能在48h内突然减退,血肌酐(SCr)绝对值增加≥26. 50μmol/L,或SCr较基线升高50% ,或尿量≤0.50 mL/(kg·h) 持续≥6 h]; 肾移植术后 6 个月内; 慢性肾脏疾病症状发作期[如肾病综合征(NS) 、狼疮性肾炎(LN) 、紫癜性肾炎 (HSPN) 等急性活动期]等患儿。

 

5.肝脏疾病 急性肝功能异常; 肝病有出血倾向; 慢性肝病伴重度肝功能异常; 肝功能衰竭; 肝移植术后6个月内等患儿。

6.免疫系统疾病 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等)活动期患儿; 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患儿,建议由专科医生评估是否接种。

7.遗传代谢及内分泌疾病 氨基酸代谢病(如尿素循环障碍伴血氨异常);脂类代谢缺陷病(如原发性肉碱缺乏症);糖原累积病(伴血糖控制不稳定);或存在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高乳酸血症; 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伴电解质紊乱;糖尿病伴急性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等);糖尿病血糖控制不稳定等患儿。

8.血液系统疾病 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病情未控制或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年者; 出凝血疾病未控制者; 接受抗凝治疗者; 再生障碍性贫血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 年者; 淋巴增殖性疾病停药未满1年者; 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期(中性粒细胞计数<0.50 ×109·L- 1)患儿。

9.肿瘤性疾病 淋巴瘤、白血病、恶性肿瘤接受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期间以及停止化疗、放疗未满1年者。

10.生物制剂 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等) 患儿,应在停药至少6个月后再评估是否接种。

11.移植状态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未满1年; 移植后CD4细胞计数未恢复正常等情形患儿。

12.术后状态 介入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后病情不稳定(如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后遗症);或仍需要放疗或化疗等患儿。

13.既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者; 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就医指引

对于存在特殊健康状态的3~11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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