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8-31   作者:    浏览次数:7099   

      

 

第一部分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惠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医疗保障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任务,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接收下级转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总收入31753.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722.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43万元,增长9.61 %,主要变动情况:医疗业务收入中251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较上一年增加4079万元,增长率为19.4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3.事业收入2797.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15.39万元,增长310.16 %,主要变动情况:事业收入为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医疗业务收入,二孩政策影响,分娩人数增多,是导致医疗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5.其他收入235.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4.88万元,下降47.92 %,主要变动情况:2016年其他收入中包括非同级政拨款205.19万元(根据《关于上划2016年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专项资金-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资金的通知》(惠市卫函〔2016891号),各县区上划了三病专项资金93.19万元;根据十一届142次〔201615号常务会议纪要下拨了112万元),因此与上年对比,2017年其他收入降幅较大。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总支出30938.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475.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01.32万元,增长31.51%,主要变动情况是:一是医疗业务量的上升加大了医疗成本的支出,2017年医疗业务收入增长率为28.56%,相应变动成本随之增加。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长4454.58万元,原因是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人员137人,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工资改革,调整了人均工资,完成了以往年度的工资差额补发。

2.项目支出 463.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91.09 万元,下降85.75%,主要变动情况是2016年项目经费包括了“妇幼保健院”项目的基建款2739.9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72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8722.8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19.43万元,增长9.61 %;主要变动情况是医疗业务收入251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较上一年增加了4079万元,增长率为19.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67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78.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21.25 万元,增长9.64 %;主要变动情况是医疗保健服务量增长导致变动成本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3万元,完成预算33.44万元的82.9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23.44万元的97.4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10 万元的48.90 %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低于预算额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非财政拨款,资金来源为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4.16万元,下降1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4.4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0 万元,下降38.9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加强出车管理,合理调度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20173月出台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2.84万元,占82.37 %;公务接待费支出4.89万元,占17.6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2.84万元,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其中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4辆为救护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4.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院指导专家、上级检查、兄弟单位交流等。2017年接待 63次,接待人数共671人。主要包括城际间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家学术交流,省内外兄弟单位医疗改革交流及学习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31.57万元,比上年增加2846.73万元,增长22.09%。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医疗业务收入为27897.4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6194.38万元,增长率为28.54%,相应的变动成本(药品、卫生材料)随之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7.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9.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8.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中心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本中心无此项内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中心无此项内容。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中心无此项内容。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中心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831

 

附件:2017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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