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爱耳日主题——爱耳护耳,健康听力

时间:2014-05-28   作者:    浏览次数:6355   

——保护孩子的听力,自觉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 

——听力健康从早抓起—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

——让爱耳成为习惯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

听觉是人类的重要感觉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新生儿听力障碍发生率约为1‰~3‰。婴幼儿时期的听力损失,即使是轻度也可导致其在行为等方面明显的生理障碍。儿童听力和言语发育障碍程度与听力损失发病年龄密切相关,听力损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干预,不仅会导致聋哑、言语发育迟缓,还会造成儿童情感、心理和社会交往等能力的发育迟缓,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听力筛查在儿童出生后即可用简便无创的方法及时发现听力障碍,为进行早期干预创造条件,因此,开展微创听力普查对于听力残疾的预防和康复,对于提高人口素质有着重大意义。

早在2000年,中国残联、卫生部等10个部委在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爱耳日”的通知》中,就已把新生儿听力筛查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检查项目。

目前,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常用方法有耳声发射(OAE)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两种,根据设定的筛查标准,将可能有听力损失的新生儿筛查出来,之后进行进一步的确诊。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规定:1、正常出生新生儿实行两阶段筛查:出生后住院期间完成初筛OAE,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AABR。复筛仍未通过者应当在出生后3个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听力障碍诊治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断。2、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3、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在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4、对确诊为永久性听力障碍的患儿应当在出生后6个月内进行相应的临床医学和听力学干预。

儿童听力损失高危因素  与新生儿听力损失密切相关的高危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耳聋家族史;宫内感染(如巨细胞病毒、风疹、弓形虫、梅毒等);颅面部畸形;早产或极低体重儿(体重小于1500)、新生儿严重窒息、严重黄疸;母亲滥用药物(如庆大霉素)和酒精、母亲糖尿病;染色体异常,以及一些与感觉神经性或传导性耳聋有关的综合征等。有的孩子因严重疾病而长时间住新生儿监护病房,也可出现迟发型或进行性听力损失。此外,有些孩子在出生时并无听力损失,但由于各种后天因素,如感染(如脑膜炎,腮腺炎),外伤,使用耳毒性药物等也可出现听力损失。有的遗传性听力损失也可发生在婴幼儿期或青年期。因此,对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儿童进行定期听力监测具有重要意义。

每对年轻父母都盼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可爱,如果太晚发现听觉障碍的问题,将会严重地影响到孩子日后的语言、身心发展,对孩子的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听力筛检快速、方便、安全、无副作用。我们呼吁社会对新生儿听力筛查予以重视,呼吁所有的家长在您的孩子出生后,主动安排孩子接受听力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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